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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20-
侄子主张分配遗产,法院酌情考量支持
广州继承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本案中的被告并不属于继承人范围。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法院认定本案原告系被继承人刘某生女的身份,综合考虑到原告自幼随母亲改嫁、被继承人多由5被告赡养的事实,法院判决原、被告对被继承人所留涉案房屋各占一半份额比较适宜,恰当地处理了法定继承纠纷中的酌情分得遗产权,均衡了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尽了生养死葬义务的其他人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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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20-
遗嘱处分他人财产,法院审理不予认定
广州继承律师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王老汉在与王丁、孙某、王大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及遗嘱时,被继承人王老太尚在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老汉对于属于王老太的财产部分无权处分,因此,在王老太去世时,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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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20-
继承人通谋虚伪转移房屋产权的行为无效
王先生与涂女士为夫妻,生育有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三人,夫妻二人共有房屋一套。涂女士去世后,王先生与三子女多次协商房屋继承事宜,并将房屋过户至王某丙名下作为变通处理,但仍由三子女共同处置与继承。为将房屋过户至王某丙名下,王先生、王某甲、王某乙签署了放弃继承涂女士遗产的公证文书,王先生则以买卖方式将其份额出售给王某丙。王先生去世后,王某丙未经王某甲、王某乙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售给了第三人。本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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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2020-
继承法关于遗产法定继承的基本的分配原则
根据继承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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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2020-
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广州继承律师经常遇到客户咨询婚后继承房产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为便于大家了解国家关于婚后继承遗产归属,我们整理总结了国家法律关于这个问题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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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2020-
再婚后对方子女有继承权吗
经常有客户向广州继承律师团队咨询再婚后对方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的问题,我们再次统一做出解答,形成扶养关系的就有继承权。并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