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离婚律师时间:2024-10-30
(以案说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在婚姻中,财务问题常常是引发矛盾的关键,而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则是争议的核心。广州离婚律师带你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财产分割和个人权益。
经典案例
刘某与张某于2012年结婚,二人均为普通职员,年收入约20万元。2016年,刘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朋友王某借款10万元。此后,刘某未能按期还款,王某遂将刘某与张某一同起诉,要求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庭审中,张某辩称,自己对刘某的借款行为毫不知情,且该借款与家庭生活无关,属于刘某个人债务,不应由她共同偿还。然而,法院认为,虽然借款行为仅由刘某个人签字,但借款金额与夫妻年收入相当,且婚姻存续期间的资金使用未能明确证明仅用于刘某个人。基于此,法院最终认定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刘某与张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条变迁说明
《民法典》第1064条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在原《婚姻法》中并无对应内容,本条规定为新增条文,其内容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条、第3条修改而来。在内容上,确立了“共债共签”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本条内容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一大亮点。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借款协议,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均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原则遵循了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强调在债务形成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信息对称和责任意识。这一制度不仅保护了夫妻双方的权益,也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事后追认的方式不局限于书面形式,电话录音、短信、微信、邮件等均可作为有效证据。
2.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为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些债务主要涵盖正常的生活开支、子女的教育费用、老人赡养费以及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等。在此情境下,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国家和地区对日常生活债务也设有限制性规定,例如,未经过双方同意的分期付款购置和明显过分的开支将不再由双方共同承担。
3.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
对于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则该债务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此项规定保护了未举债配偶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债务问题上不受到不公正的影响。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以确保其在建立债务关系时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
2证明夫妻共同债务的常用证据
为了有效证明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收集相关证据至关重要。以下是几种常用的举证方式:
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借条上的夫妻双方签字、担保文件、借款时的录音和配偶的追认记录,均可作为直接证据。
家庭日常生活的证据:借条中注明的借款用途如果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则能有效证明其作为共同债务的合理性。
共同生产经营的证据:若夫妻共同经营公司或参与其他经济活动的相关记录,也可用于证明债务的共同性质。
在婚姻中,经济问题常常潜藏在爱情的表象之下。特别是在借款、签字等环节,务必保持警惕。签字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避免在空白纸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在任何情况下,不要轻易追认债务。此外,保持沟通与记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提供咨询,以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如遇你在婚姻中遇到不幸的婚姻,也要快速做出选择。如果需要专业的离婚律师,可以联系我们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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