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来源:原创作者:广州离婚律师时间:2020-09-22
离婚房产分割一直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的最重要问题之一,而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分割涉及到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更加复杂,广州佰仕杰离婚律师认为,应根据出资比例、产权登记情况来具体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父母出资购买分五种情况: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购买的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五)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下面我们来用一个案例来具体阐述:张某和李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刚过七年之痒,就因性格不合于2018年开始分居,并于2020年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2014年,李某父母曾出资全款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李某名下。在离婚诉讼中,张某主张该房屋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依法分割。李某称该房屋是其父母向朋友借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应为其个人财产。李某为证明其父母为其购买房屋出资的事实,向法院提交了购房协议书、借款合同、收到条、汇款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法院依法判令该房屋归李某所有。
广州佰仕杰离婚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夫妻打算离婚时,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举证难度会大大增加。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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