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提醒:假离婚要当心共有房产将变为个人房产
来源:原创作者:广州离婚律师时间:2020-05-24
在从事离婚官司代理过程中,广州离婚律师团队经常碰到夫妻之间了规避房地产限购或者其他原因假离婚,离婚不离家,将共有房产约定归于一方,并口头约定将来复婚,后来因房产到底是属于个人房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问题引发纠纷,为了便于大家了解房产归属,我们在此做出温馨提醒:
广州房产分割律师认为,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时,以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对于房产归属作出安排,约定双方的共同房产全部归一方所有,属于合法有效的。
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的裁判观点认为,《合同法》第52条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并不适用于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公平性也不是对离婚协议的考察因素,即使离婚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也不属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即使将来复婚,复婚前已经分割的财产也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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