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影响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离婚律师时间:2020-05-19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婚姻存续期间应当恪守互相忠实的义务,如有违反,过错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子女抚养、财产分配方面履行相应约定义务的协议,如约定一方发生不忠行为必须离婚、丧失子女监护权,丧失共同财产等。

  广州离婚律师认为,对于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对于约定离婚与否、子女抚养、探视权等涉及人身关系的内容,一般都会依法处理,不会完全遵从夫妻忠诚协议的约定处理。但是对于夫妻忠诚协议中的财产部分,如果离婚时协议内容并不影响过错方的正常生活需要和其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认可该协议的效力。即使夫妻忠诚协议内容约定夫妻全部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或者有对过错方目前或今后的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法院可以确认忠诚协议无效,但一般也会考虑协议的存在,在分割财产时做出不利于过错方的处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 证您的权利。

上一个:子女结婚,父母出钱为其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下一个: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