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广州婚姻家事律师网作者:广州继承律师时间:2020-04-25
广州继承律师经常遇到客户咨询婚后继承房产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为便于大家了解国家关于婚后继承遗产归属,我们整理总结了国家法律关于这个问题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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