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你最关心的八大问题
来源:互联网作者:广州离婚律师时间:2020-08-12
离婚不易,在离婚诉讼中,大家最担心什么问题?能否判离?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权问题?
一、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据统计,在离婚诉讼中,60%以上的案件都会涉及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为应对这种情况,法乐乐建议大家应及早做好有关准备。
比如,在起诉离婚前,就收集好可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果无法自行收集相关证据时,比如对方银行存款、股票之类的财产,还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或让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若担心一方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二、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伪造债务也是离婚诉讼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小俩口新婚买房,对方父母赞助一部分购房款,但等到离婚时,对方却补一张“欠条”把赠予的资金说成是父母借予的资金;或直接找朋友伪造欠条,对此,法院也有一定的裁判规则来应对。
首先,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不宜直接对夫妻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法院通常会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
其次,如果夫妻一方伪造债务,“造假”不仅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而且《婚姻法》第47条也规定了,对于债务“造假”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即使在离婚之后,只要另一方发现了对方的伪造债务行为,还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三、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据怎么办?
离婚案件中近60%会涉及到婚外情的问题,此时未出轨的一方往往会极力寻找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比如电话清单、聊天记录、亲昵照片等。但法乐乐要说的是,如果对方与“第三者”不构成同居,那么极力寻找这些证据的意义并不大!因为这些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小,法院一般不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因此,不用花费太多精力和金钱去获取那些证据,只要手边有一定能够让法官心理明白的证据即可,法官会公正裁量的!
四、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房子是生存极其重要的生活资料,如果离婚的双方都想要房子的话,法院也有自己的一套裁判规则:
首先,夫妻共有多套房屋或共有一套可分房屋时,法院往往会对其进行拆分。
其次,若夫妻仅有一套房屋,法院将夫妻共有房屋分配给一方时,法院会考虑多方因素,一般先看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则房子判归哪一方的可能性较大;若没有孩子则看在婚姻中双方过错情况、经济状况、生活能力等因素来判断房屋归属权。
最后,若双方条件差不多,又没有孩子,此时法院则会采取竞价方式来解决房子的归属权问题。
五、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诉讼也会出现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况,按《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当孩子不满两岁时,一般以判归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孩子已满两岁了,法院则会酌情考虑双方的条件,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裁判;如果孩子已满八岁了,则听取孩子自己的意愿。
六、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一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通过当地的居委会进行沟通,如果还没有效果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目前,已有强制执行的案例,比如对另一方采取排除妨碍措施。
七、对方不履行调解、判决确定的义务怎么办?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应给付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比如,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其房产或者执行其工资收入。
除此之外,另一方还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八、对方声称其在法院“有人”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审理有自己的一套规则,比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判断规则非常明确,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因此,在离婚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相对其他经济案件较小,同时法官还受到法律、法规以及纪律的约束,所以案件往往都会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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